普切是我爸爸的狗—一隻碩大、快活、耳朵搖搖擺擺的雜種狗。它的短短的白毛上有幾塊滑稽的棕斑,而且其個子高得能夠舔著我的鼻子。爸爸覺得普切有料想不到的潛力,所以很寵愛它。然而,我卻只把它當作累贅。
  普切笨重得像頭小牛,但又生氣勃勃,親切熱情。我不得不左躲右閃以免被它親吻。它比我重10磅,有時能把我壓在身下。那時我才8歲,認為這樣很有礙觀瞻。
  有一年夏天,輪到我照顧普切,因為,爸爸每個星期都得離開家,去加州北海岸俄羅斯河畔他的一塊200英畝的紅杉和松樹的鋸木場。由於媽媽不願讓我「孤孤單單地生活和在林子中撒野」,就陪我留在聖約克三角洲的安提約克了。
  爸爸頭戴一頂斯特森牌舊氈帽,蓋住眼睛的帽沿沾著油膩。他有一副嚴峻而武斷的相貌,使我非常怕他。
  「你得聽你媽的話。」每個星期一早晨臨行前,他都警告我。
  「遵命,先生。」
  「你要給草坪澆水。聽著,要每天澆。星期三修剪草坪。」
  「是!」
  「還有,把後院小杏樹上的杏子敲下來。再就是關於普切,給它喂點狗食餅乾,一早一晚帶它出去好好遛遛。
  可我深切地體會到,和普切「好好遛遛」簡直就像被一台蒸汽壓路機拖著狂奔似的。
  「你是這個家的主人了,明白嗎?」
  我回答說:「明白。」
  但我實在不懂:花一個寶貴的夏天揀杏子,餵他的面孔扁平、腹部鬆弛的狗,怎麼就意味著我是這個家的主人了嗎?
  普切總是把爸爸要帶去的許多東西銜出來,繞著他的腿蹦啊跳啊,在殷殷地哀傷地道別時,它的尾巴搖來搖去。爸爸就屈下膝,一面撓撓它的耳朵,一面讓它親吻。我覺得讓一隻髒兮兮的狗親吻真夠令人生厭的。
  那陣子,我和爸爸都感到彼此間有隔閡——男人們由於敬畏心理而互相保持的一種尷尬無言的距離。
  爸爸有著頑強的性格。他在世上獨自闖蕩,從不向人討一點兒便宜。他從俄克拉何馬州的德斯特堡來加州謀生,在20歲上遇到我媽媽並娶了她,隨後就應徵參戰了。
  我是當他乘軍艦去塞班島之後的幾個月裡降生的,一直長在母系家庭,被媽媽、奶奶和6個姨母、舅媽們寵慣了。爸爸在我3歲時回來,結束了這一切。
  有些方面,我們不能生活得盡如對方期望。他希望有個會捕魚、能打獵、身強力壯、敢於跌爬滾打的兒子,而我是個書蟲,想要一位可以把我抱在膝蓋上唸書給我聽的父親。爸爸試圖通過照料普切使我壯實起來,並增強責任感。可我對此卻滿腹牢騷。
  爸爸聲稱:若是他哪天有空兒,就要訓練普切。但是有一次,他帶普切去逮野鴨,回來時,普切卻耷拉著尾巴,滿臉愧色。原來,獵槍一響,它便趴下,又是哀叫又是發抖。然而,爸爸仍沒死心。
  「那狗智力超群,」他驕傲地說,「我要做的,僅僅是教它遵守紀律和自我控制。」
  普切住在我家後院的網狀柵欄後,爸爸為它用木條搭了個窩。我討厭去那又臭又髒的地方餵狗。每天早晨,我都企圖趁它還沒醒,躡手躡腳地進去,把盛水的碟子放下。誰料從未得逞,它總是猛地跳出來,搖著尾巴,踩進蹀子,再把濕爪子擱到我胸前。
  當然,它得被拴住,一直到晚上我來關門,因為再沒比普切更熱愛自由的了。它至少要在院子裡瘋跑十來分鐘。天哪!它準會逃走的!
  普切有時通跳過5尺高的柵欄,撞翻了家什,又跳過來。它就這樣不停地跳來跳去,舌頭伸得老長,尾巴豎得筆直。儘管如此,對一條不會說話的狗也並沒什麼好恭維的。
  爸爸在家時,顯得疲憊而焦躁。我模糊意識到:掙錢很成問題,鋸木場的效益不佳。星期天晚上,徹底幹完了家務,爸爸媽媽憂心忡忡地坐在餐桌邊,面前擺著一堆黃顏色的帳單和一個黑皮帳本。星期一大清早,爸爸就背起軍用帆布袋,吻吻媽媽,返回鋸木場。
  8月下旬,爸爸帶我和媽媽上山度兩周假。因為沒法把普切用小車帶那麼遠,爸爸請了一位叫克拉格特的打獵夥計來照看普切。
  克拉格特的家很破舊,沒經過油漆的門廊搖搖欲墜,一輛開不動的破車,還有一大群光著腳的孩子。最小的大約只有一歲半,腿有點毛病,躺在門廊前的一隻小箱裡,別的孩子在他周圍玩耍。我盡量不去看他,卻忍不住要偷偷瞥上一眼。
  克拉格特把拴普切的皮帶系到晾衣服的繩子上,這樣,它就可以跑得更遠。我和爸爸驅車遠去時,聽著它陣陣哀鳴,心裡真不是滋味。
  沒想到,我在山上玩得很不痛快。爸爸忙得不能帶我去游泳和捕魚。夜裡,躺在厚厚的被子下面,我聽著父母在嘀咕「沒完沒了的花銷」、森林服務處要求的「削減開支」、「火災預防」和「燃木片的火爐」,等等。
  白天,我坐在一棵佈滿瘤癤的紅杉上,把樹皮一片一片地扔進吊桶裡。我想念著夥伴們,甚至,開始期望普切能和我在一起。如果那樣,我至少還可以有個伴兒在土路上跑來跑去。我們還可以一起追松鼠和小鹿,於是,在第二個週末,我決定回家。
  當我和爸爸驅車回到克拉格特家,他們全家人都站到門廊前了。克拉格特太太抱著雙腿萎縮的嬰兒。克拉格特先生同他那個與我差不多年紀的兒子走上前來,那男孩用皮帶牽著普切。
  「你好,比爾!」克拉格特顯得很高興,但卻迴避我的眼睛。當他問爸爸這段日子的經歷時,我走過去,輕拍普切的腦袋。它的大尾巴拍打著地面,還舔我的手。然而,反常的是:它依然彬彬有禮的端坐,彷彿有人教了它懂禮貌似的。牽它的男孩衝我扮了個鬼臉。
  「要說那狗啊,」克拉格特正聊著,「孩子們真是喜歡它。它又聰明,又聽人招呼。鮑比還教它學會了拉貨車裡的那個小不點兒。」
  「可不!」爸爸說,「我稍加訓練,它就會是條很棒的獵犬。」
  克拉格特清了清喉嚨:「你考慮過把它賣掉沒有,比爾?」
  「不,從未想過。」
  「我驚呆了。50美元是個前所未聞的數目。突然,我耽心爸爸會因家境的窘迫而同意。普切是我們家庭的一員,怎麼能把家裡人賣掉呢?
  「不行,」爸爸說,「它只不過是只雜種的母狗。」
  「100美元。」
  這個又髒又窮的克拉格特上哪兒去弄100美元?肯定出了什麼事。我見爸爸臉上有種奇怪的表情。「我不想賣它,」他低沉而堅決地說,「我就是要我的狗。」
  「把它給我,鮑比,」克拉格特從兒子手中接過牽繩,又把兒子趕回門廊。當爸爸正要拿牽繩時,克拉格特攔住了他。
  「鬧不好我得為它和你干一仗,比爾,我非把它留下不可!」克拉格特懇求的語氣很堅定。
  我爸爸瞧著克拉格特的眼神,和我以前曾見過他遇到一條蛇時鄭重地考慮是踢開它或繞著走過去時的眼神差不多。他攥緊拳頭:「我告訴你:我不賣它。完了!」
  「我沒法把它還給你,比爾,」克拉格特懇求道,「我妻子和孩子們都不讓我還給你,」他的臉痛苦地扭曲了。
  「你知道的,我最小的孩子腿有毛病。妻子把他用毯子裹著,放在院前的小車裡讓孩子們照看他。儘管如此,有一天,在別的孩子玩耍時,嬰兒爬到路上去了。妻子從廚房的窗子看見他躺在路中央,一輛汽車正向這邊開過來,她不由自主地尖叫了一聲。這時,普切飛快地躍過柵欄,跑上去叼起嬰兒,把他拖出馬路。真玄哪!汽車恰好在嬰兒剛才躺著的地方剎住。」
  克拉格特乾咳兩聲:「普切救了他的命。」
  他哀求地看著我爸爸:「我們都愛那狗。我妻子每天晚上在嬰兒室裡為它支一起小床。我們會悉心照顧它,直到它死的那天。讓我出多少錢都行,比爾。」
  爸爸沉默了一會兒,然後鬆開了系狗的皮帶。「好吧。我說過我決不賣它的,」他彎下腰摸了摸普切的兩個耳根,又向下輕撫它光滑的口鼻,「我把它送給你了。」
  克拉格特舒了一口氣,拉起爸爸的手上下搖動。
  「走吧,」爸爸對我說,便向馬路上的汽車走去。
  「幹嘛把它送給別人?」我喊著,不顧羞恥地淚流滿面。「它是你的呀!」其實我心中想的是:它是我的!我餵它食、餵它水,還帶著它跑。
  爸爸把我抱起,放到福特車的緩衝器上。「聽著,兒子,世界上沒人能把一個生物據為己有,除非他熱愛它,並為它操勞。他們比我們更愛普切,它理應歸他們所有。」
  「可是他們並不比我更愛它呀!」我暗自歎息。但一切都遲了。
  「算了,大方一點。我很理解你的心情。」
  他打開車門,把我放進車子,讓我面對著他。
  「好吧。」我強忍住淚水。
  爸爸也上了車,啟動引擎。然後,做了一件從未做過的事:他用胳膊摟住我的雙肩,緊貼著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偎倚著他。
  那年秋天,爸爸為了養家,終於放棄了鋸木場,而去一個紙漿廠另謀了份不稱心的工作。然而,我從他那兒學到了十分寶貴的東西——遠比那次損失的教訓寶貴得多。他使我懂得了:在這多災多難的世界,一個人該怎樣表現勤奮、獻身和寬容——那就是:堅持自己的理想,努力保持你所珍愛的一切,使之免遭傷害。
 

Title :我父風範
Author :格雷·阿倫·斯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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